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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公告
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《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》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,经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,本380人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的法定条件,予以注册并发给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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